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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厉打击骗租骗购保障房行为 瞒报将取消资格

贵阳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5-31 10:30

[摘要] 北京市将严厉坚决打击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严格资格准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从5月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资格专项核查工作。

北京严厉打击骗租骗购保障房行为 瞒报将取消资格

北京市将严厉坚决打击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严格资格准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从5月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资格专项核查工作。

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专项核查对象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已经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备案的家庭,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为2007年11月12日以后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审核程序通过审核备案的家庭;二是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出具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三是各级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

据了解,北京市住建委将与民政、公安、金融、社保、地税、公积金等部门联合,全面核查申请家庭的住房、资产和收入情况。对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申请家庭及出具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同时,有关部门将建立核查长效机制,对保障性住房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虚报、瞒报的家庭,不管是申请、轮候阶段,还是已签订购房合同,甚至已经入住的,住房保障部门一旦查实情况,都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对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将解除购房合同。对已经入住的将责令退回已购住房,同时追究其出具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009年以来,北京市住保部门加大了住房保障审核系统与房产、车管、公积金、社保、税收等系统的联网审查力度。经过系统信息综合比对,查出1371户家庭存在瞒报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目前这些家庭已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了申请资格,记入了不良信用档案,并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被取消申请资格的家庭中包括100余户已与开发公司签订完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合同的家庭。目前,开发企业也已经按合同约定与这些购房人解除了购房合同。

据悉,自2007年以来,北京市逐步建立起了“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管理体系。截至今年4月底,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累计审核通过17.94万户。(新华网 孙晓胜)

北京核查保障房资格骗购行为将被责令退房

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北京将全面核查17.94万户保障房家庭的资格,打击骗租骗购保障房的行为,已入住的保障房家庭也首次纳入了核查范围。对存在虚报、瞒报的家庭,一经查出,即使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甚至入住的,也将被责令退房。

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以来,北京逐步建立起了“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管理体系,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累计审核通过17.94万户。目前已查出1371户家庭存在瞒报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其中100余户家庭更是已经与开发商签订完了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购买合同。目前这些家庭已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了申请资格,或者被要求解除了购房合同。

据了解,此次核查的范围和力度将超过此前,核查的对象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资格审核备案的家庭,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为2007年11月12日以后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审核程序通过审核备案的家庭。(法制日报 李松 黄洁)

问责制促保障房政策免成“空调”?

5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各地方政府签订了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方政府确保完成2010年工作任务。按照要求,2010年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58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20万户,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近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某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责任状是用行政手段力求避免政府关于保障房的政策再次成为‘空调’。”

保障房建设进展缓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上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把落实责任书明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列入政府重要的工作日程,加强对各市县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资金、土地、税费政策,抓紧项目开工建设,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0年工作任务。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某前官员向记者表示:“之所以用责任状的方式,是因为今年前几个月保障房建设进度不尽如人意,责任状是用行政手段避免政府关于保障房的政策再次成为‘空调’。责任状表明政府完成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决心,这次将涉及到官员的乌纱帽。”

事实上,保障性住房虽然年年都有计划,但完成进度一直非常缓慢。2008年初,上海新江湾城B3-01地块要兴建经济适用房,直到2008年10月23日,杨浦区规划局公告,其已被市政府列入2009年新开工建设 4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市级项目。但2010年已经到了,这块经济适用房用地依然没有动静。

2009年11月,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8月底,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仅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

罚则不明确 落实难到位

上述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地方政府。实际上,保障房是地方政府在出钱盖,如保障房建设中经适房用地没有土地出让金,而且税费减半。这对于土地财政占收入40%—50%的地方政府来说,是一件的划不来的事情。”

根据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支付转移加地方政府资金支出。根据规定,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中,净的5%用来建廉租房。2008年,将这一比例提到10%。

但是,众所 ,住建部既管不了土地、税收,也管不了银行,因此这次问责制的实际效果还需拭目以待。

有业内人士就向记者表示:“住建部等中央部委不能满足于签订一纸住房保障责任书,而要督促地方政府把相关政策措施与承诺落实到位。对保障房建设缓慢的地方政府划定界桩,明确罚则。”(华夏时报 刘勇)

陈谊军:严厉打击骗购保障房令人击掌叫好

本月起到年底前,北京全面核查17。94万户保障房家庭的资格,打击骗租骗购保障房的行为,已入住的保障房家庭也首次纳入了核查范围。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入住的家庭如发现存在骗购行为,将收回已购住房。(据5月29日《新京报》报道)

据报道称,此次核查中,北京市住建委将与民政、公安、金融、人保、地税、公积金等部门联合,全面核查申请家庭的住房、资产和收入情况——相信在如此大力度的联合行动中,会有一些“骗购户”或者是“关系户”受到必要的惩治,我们更期待着这样的震慑效应能够起到“标本”的作用。

事实上,骗购保障房的行为相关的媒体早有披露,这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就在昨天,据华商网报道,陕西延安开发的一处经适房项目,每套面积多在130平米以上,的280平米。按国家规定,经适房90平方米以下要占70%。物业办工作人员称,大多数经适房被关系户买走再转让牟利——你看,当前骗购保障房的行径已到达了何种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其行为已与腐败挂上了钩!

严厉打击骗购保障房令人击掌叫好。我们都知道,国家建设保障房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城市贫困无居户和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问题,就是让那些急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也能够享受到政府的阳光沐浴。然而,骗购保障房的行为无视国家的政策与群众的需求,以不法的手段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可以说,严厉打击骗购保障房是大快人心的事,我们期待着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

让我们感到鼓舞的还有,据报道称,对于骗租骗购行为,住保部门一旦查实情况,都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申请。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将解除购房合同。对已经入住的,将责令退回已购住房,同时追究其出具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可以相信,随着这些有力举措的实行,会让国家的政策得到真正的落实,会让广大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这些有力的举措,笔者认为,也值得各地进行学习与推广。(荆楚网 陈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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