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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拆迁纠纷:买房后未过户 拆迁到底算谁的?

贵州都市报  2012-09-17 09:48

[摘要] 2002年5月,由于儿子外出挣钱还债未归,而债主又频频登门,家住贵阳市五里冲野猫井的杨和庆跟黄世佳签订了售房协议书,将自己三层民房的一楼,属于三儿子杨含的部分卖给了黄世佳,但因为房产证的原因,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买方:拆迁补偿应该归我;卖方:父亲无权处理我的房产

2002年5月,由于儿子外出挣钱还债未归,而债主又频频登门,家住贵阳市五里冲野猫井的杨和庆跟黄世佳签订了售房协议书,将自己三层民房的一楼,属于三儿子杨含的部分卖给了黄世佳,但因为房产证的原因,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为了“保护现场”,李恩荣铺张凉席全天守在被拆的房子里。

今年年初,贵阳市五里冲片区进行拆迁改造,黄世佳购买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由于没有产权证,直到房子被夷为平地那天,黄世佳和住在房屋内的姐夫李恩荣不但未能得到一分钱的拆迁补偿,却收到了南明区法院的一张传票。

买了10年的房子被拆了

14日上午10点,贵阳市五里冲野猫井33号民房附近,50岁的李恩荣蹲在自己曾居住了近10年的房屋前面,一口接一口地抽烟。家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

“是杨含把我和我小舅子黄世佳一起告了,他请求法院确认10年前的那份《售房协议书》无效!”李恩荣对记者说。从李恩荣出示的一份《售房协议书》上,记者看到这样写着:由于欠贷款无力偿还,在其外出未归的情况下,特由父亲出面将野猫井33#房杨含所属部分出售给黄世佳,所售的层楼面积为113㎡,每平方米单价700元,总金额79100元,售房款一次性当面付清,房屋随即交付使用……协议书上的卖房人为:杨和庆,买房人为:黄世佳,执笔人是杨和庆的大儿子杨成志,落款时间为2002年5月14日。

李恩荣告诉记者,杨含是卖房人杨和庆的三儿子,当时39岁。买房人黄世佳则是李恩荣的小舅子,他将房屋买下后第二年,便转手给了李恩荣,李一直居住至今。由于当初购买房屋后杨家一直说房屋没有产权证书,以至于至今都没有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直到今年年初,听说这一片区要拆迁,拆迁部门正在跟持有产权证书的杨含协商时,李恩荣才感觉不对劲。多次找到杨含,催促询问过户事宜,但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

今年7月26日,李恩荣突然收到了南明区法院的一张传票,杨含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把他和小舅子黄世佳两人告了,诉讼请求主要是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确认10年前杨和庆跟黄世佳签订的那份《售房协议书》无效;二是请求依法判令第二被告李恩荣搬出所占杨含的房屋。8月15日,南明区法院次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各持己见,法院未当庭判决,建议双方协商解决。9月12日中午,李恩荣外出办事回来一看,自己的家已经被夷为了平地,连屋内的家具都未能搬出来一件。

“黄世佳买下房屋后又转手给了我,我住了近10年了,迟迟未过户是他们说没有产权证的缘故。”李恩荣说。

房屋纠纷迁出陈年往事

“我不聋不哑也不傻,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健康人,就算是父亲,我不同意,他也无权擅自处理我的房产!”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49岁的杨含,他显得有些激动。

据杨含介绍,住在原本属于他的房屋内长达9年的李恩荣,说起来跟他们家还算是亲戚。2002年初,因为他在高速路上出了一起车祸,因此欠下了一大笔债,其中有4万元是欠李恩荣的。为了找钱来还债,他随后前往昆明一家医院打工。当时通讯不发达,跟家里联系较少。以至于父亲将他的房产卖掉他都不知道。1年多以后,杨含回到贵阳,当得知由于债主追债,自己的房产已被父亲卖了,后悔不已。

“买房者是李恩荣的小舅子黄世佳,实际住在这儿的人却是李恩荣,而我之前欠他4万元,这难免不让人有想法!”杨含对记者说。鉴于对方有《售房协议书》在手,加上彼此之间还有一层亲戚关系在,也不好让对方搬出来。2004年,当这套房屋的产权证办下来后,杨含没有告诉李恩荣,更没有跟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于是,现状就这样一直维持到五里冲片区拆迁改造消息到来的那天。

“房产证上虽然是我父亲杨和庆的名字,但一楼是早已分给我的,协议书上也明确注明‘特由父亲出面将野猫井33#房杨含所属部分出售给黄世佳’。我父亲几年前已经去世,母亲早已不在人世。被卖掉的一层楼部分属于我继承所有。我是完全民事行为人,在未经我的同意或委托的情况下,他们跟我父亲擅自签订的那份《售房协议书》是无效的!”杨含认为。

据杨含介绍,今年以来,他曾多次跟李恩荣协商,愿意退还黄世佳当初的购房款,相关利息则跟李恩荣居住这些年来的租金相抵消,但对方执意要以房屋产权人的身份来享受拆迁补偿,结果双方不欢而散。

对于下一步的打算,杨含表示,此事目前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他愿意等待法院的相关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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