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贵阳公积金月缴存额标准调整。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制度》(筑公积金管委字[2006]2号)文件精神,以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决议,现将本市2013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制度》(筑公积金管委字[2006]2号)文件精神,以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决议,现将本市2013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一、根据贵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测算,确定本市2013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上限标准不得超过3438元。
二、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3年度我市企业工资标准测算,确定本市2013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下限标准不得低于104元。
请各缴存单位按此通知做好2013—2014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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