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房产证"迟到"近6年 开发商被判赔32万元

海南特区报  作者:王忠新   2013-08-12 14:50

[摘要] 海口一位购房者因开发商逾期近6年才办理房产证而将其告上法庭。开发商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也未作答辩。海口龙华区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开发商限期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32万元。

近年来,购房者遭遇开发商交房、拖延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普遍存在。海口一位购房者因开发商近6年才办理房产证而将其告上法庭。开发商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也未作答辩。海口龙华区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开发商限期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32万元。

2004年1月,席晓燕与开发商海南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下海口市和平大道加州阳光小区的一套房产,面积164平方米,总购房款为45万元。

双方约定,开发商应于2005年5月28日前交房给席晓燕。签约后,席晓燕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在2005年5月28日交房。

2010年3月,开发商给席晓燕出具两份承诺书,承诺在30日内将房产证办理到席晓燕名下。未办理房产证,按席晓燕收到房屋之日起,向席晓燕支付总房款每月百分之一的违约金。承诺书同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外开发商还承诺,如果房子一直没过户至席晓燕名下,双方交易过户时的税费均由开发商承担,如违约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也由开发商承担。

2011年4月29日,席晓燕才拿到房产证。席晓燕认为开发商办证,于2012年10月将开发商告到法院。

席晓燕诉称,双方确定房产证办好的日期为2011年4月29日。从2005年5月到2011年4月共有71个月,按照已付总房款每月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计算,开发商应赔付其违约金32万元。

开发商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也未作答辩。

法院审理认为,席晓燕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开发商的两份承诺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合同。席晓燕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后,开发商交房但却迟迟未给席晓燕办理房产证。此后,开发商又向席晓燕出具承诺书,称如果在2010年4月前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开发商承担每月向席晓燕支付购房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开发商直至2011年4月才将房产过户至席晓燕名下,违反了双方的约定。

近日,海口龙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开发商限期向席晓燕支付违约金32万元。

延伸阅读:

 房天下电商携手中国铁建国际城团购 交1万减5万送2万车位代金券

贵阳万科城房天下狂开启 2380元/㎡买金阳中心装修

业内时评: 信托对房地产业态度趋谨慎

统计局:经济企稳明显 房地产投资4.4万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贵阳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