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孙英辉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正式提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层面,此举将释放巨大改革红利。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孙英辉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正式提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层面,此举将释放巨大改革红利。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向国家赋权重大转变
记者:为什么要将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再分离”?
孙英辉: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建立分包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经营权从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离,实现“一权变两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次分离,充分调动了农民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经营自主性,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承包经营权结构一次分离解决了农地生产过程中的效率问题,但未有效解决农地资源优化配置问题。目前,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业规模化经营要求土地流转,改变“人均一亩三分地”土地细碎化现象。而很多农民担心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就要不回来了,宁撂荒不流转。“有田无人种”、“有人无田种”并存,严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经营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次分离,是对农村经营主体变化、农地流转等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适应性调整,有利于农村生产力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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