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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房产税 征收房产税须更有说服力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4-01-07 16:46

[摘要] 围绕土地增值税的争论硝烟四起,这不仅仅是关于某项具体税收的争论,而是对税费体制、对房地产市场、对公共财政的争议。

叶檀:征收房产税须更有说服力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围绕土地增值税的争论硝烟四起,这不仅仅是关于某项具体税收的争论,而是对税费体制、对房地产市场、对公共财政的争议。

2013年的倒数第二天,央视《东方时空》报道,吉林万科城项目、广州万科金域蓝湾等多个项目已经达到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条件,但企业并未主动申报,而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并未要求企业清缴。

万科进行了否认,但这场影响深远的争论至今没有得到税务主管部门的明确判断。

土地增值税之所以公说公有理,源于税收制度缺乏尊严。

2013年7月,《中国税务报》发表《土地增值税开征20年》一文,笔者发现土地增值税自征收以来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清算条件屡有不同。1994年国家出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该税开征不久房地产业即陷入低潮,缓征甚至暂免征土地增值税成了地方政府刺激房地产复苏的措施,国家也顺势推出免征政策,并将优惠期限延至2000年。

直到2004年8月,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要求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但大部分地区仅按销售商品房收入1%~3%的比例进行预征。2006年、2009年,国税总局先后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而2010年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展开力度的一次征税和清算行动,不仅提高了预征率,而且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清算要求。

清算条件仍存在破绽,按照2006年《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满足“已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等四项条件的,地方税务部门可以要求清算,而非强制结算,强制结算还是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三大条件。开发商的辩护来自国税总局白纸黑字的条文,并不算错。

地方政府为吸引房地产投资,以房地产带动工业、商业、旅游等项目发展,对堵住清算漏洞并不热心,0.5%到2%的预征额是行业内的明规则。

税收是立国之基,具有不可违反的权威,如果税收成为工具,一会儿优惠一会儿免征一会儿强征,严肃性何在?调控经济可以用货币手段,可以用负面清单手段,可以在自贸区进行试点,切忌将重要而严肃的税收拿来作为交换的工具。

公共财政体制未建立,各种税费削弱了土地增值税的严肃性。

房地产税费是税费混乱的缩影。万科发布的公告称,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人民币44.35亿元,此为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进行的计提,公司不存在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公司下属企业开发的4个项目,不存在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同时还披露,公司集团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近3年合计缴纳税金约620亿元,其中土地增值税约144亿元,而其2010年至2012年净利润为294.53亿元。

2012年土地增值税征收额2719亿元,房地产五税总收入已达10128亿元,占到房地产销售额6.44万亿元的15.7%,而当年地方政府拿到2.69万亿元土地出让金

房产税构成呼之欲出,若不清理税费,不同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显然难让人信服。笔者支持征收房产税,但强调清理税费的必要性,不公开的财政体系,将让增税收费失去说服力。

房地产市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象征,拎出土地增值税来争论一番不能治本,建立公共财政改变卖地财政,才能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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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房产税扩围势在必行

(来源:济南日报)被称为楼市调控市场化改革元年的2013年,房地产市场经历了近年来的一轮繁荣。2014年,在市场化改革大幕下,房价会否继续2013年的“高歌猛进”?

房地产税加速推进市场手段逐渐鲜明

2014年,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首先想到的当属“房地产税”。多种迹象表明,房地产税推出的步伐会加快。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同时,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表示将加快“房产税法”立法。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而言,最有可能直接推进的是房产税试点扩围。“2014年,在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房产税扩围势在必行。”

业内人士分析,房地产调控或将以“重税收、轻管理”的思路展开,成为2014年楼市调控的主要手段。若房地产税一旦征收,力度、规模可能会很大,特别是拥有多套房的炒房客,将大大增加持有和交易成本,对于高端户型和异地购房有较大的影响。

浦江中国地产顾问机构市场研究总监梅水雄说,今后房地产市场调控将会更多使用税费等经济手段,不动产登记、住房信息联网等配套制度将会陆续出台,科学长效的调控机制将坚持“去投资化”,促进楼市回归健康轨道。

土地市场或先扬后抑 “地王”现象仍难避免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40个主要城市的土地成交额高达14707亿,比2012年上涨了45%。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均创年度土地成交记录,北京成交额突破了1800亿元,上海更是接近2200亿元。

如何既保持合理的供地规模,又抑制住土地成交热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特大城市要注重调整供地结构,提高住宅用地比例,提高土地容积率。

张宏伟认为,在新的政策环境下,今年各大城市都会加大土地供应,而一线城市“人多地少”、供求关系紧张的矛盾未根本改观,二线城市由于市场成长空间较好,且调控政策相对宽松,开发商对各类城市的优质地块都会展开争夺,土地市场的火热情形还将持续,“地王”不可避免。

市场走势或趋平稳 调控将突出地方特点

专家认为,市场化改革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2014年“限购、限贷”等措施仍将存在,“房价控制目标、限价、限签”等则可能逐步淡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表示,我国房地产市场有明显的区域性,北上广等地的房价很高,但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因此,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控或更多地考虑地区差别,给地方政府比较大的自主权,将调控任务和责任下放给地方政府。

业内人士预计,2014年,房地产市场将是“高位震荡、逐步降温”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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