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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部门分歧"撕裂"不动产条例 高层需拿出决心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4-07-13 08:39

[摘要] 不动产登记条例未能如期出台,已经影响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程和安排,如果相关部门的利益还要隐藏在《条例》中,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将会是长期的,后果也无法估量。

不能让部门分歧"撕裂"不动产条例 高层需拿出决心

(来源:新京报)不动产登记条例未能如期出台,已经影响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程和安排,如果相关部门的利益还要隐藏在《条例》中,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将会是长期的,后果也无法估量。

据报道,本该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至今未能面世,这引发了各界舆论对《条例》缓行原因的猜测。记者近日获悉,与方案相关的各部委之间出现了过大的意见分歧,造成了这一《条例》没能如期上报国务院。

从报道来看,虽然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部门分工已有安排,但仍存在异议。以住建部门为例,不仅不愿让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被拿走,而且还质疑国土部门操控住建系统房产信息体系的专业性。尽管存在一些异议也是正常的,不过,应快速解决各种异议,而不应该拖延《条例》出台。

其实,各种部门分歧完全可以解决,关键问题是,以部门利益为重还是以公共利益为重。如果以公共利益为重,分歧很好解决。但如果以各自部门利益为重,分歧不容易解决,但也不等于没有办法解决,如果把各种分歧彻底公开,由舆论、业内专家来参与讨论,相关部门相互妥协,终究会是圆满解决。

然而,由于《条例》制定过程不透明,各种分歧没有摆在阳光下讨论,那么,解决部门分歧的效率就不高,效果也不会好。更令人担心的是,部门分歧不仅造成了《条例》延期出台,会影响公众对《条例》的信心,而且,部门分歧还有可能反映在最终出台的《条例》中,影响制度效果和公共利益。

据悉,尚在会商阶段的《条例》还在进行一些微调,而某些微调的结果似乎不是公众愿意看到的。国土部一位官员表示,“微妙的修改显示出各自的利益,总登记范围太广大了,把总登记修改成初始登记,其实是给自己部委留下了后路和权力。”言外之意是,微调是为了维护相关部门的利益。

但是,当制度微调为相关部门留下后路和权力的同时,很可能也为制度留下了“后遗症”。虽然说部门利益与公众利益有时候是一致的,但很多时候却是不一致的,最终受影响的必然是公共利益。因此,对于有关部门可能在《条例》中留下的后路和权力,必须要妥善解决,不应该让部门利益法定化。

显而易见,任何一部公共制度,必须去捍卫公共利益,绝不能去损害公共利益。但坦率地说,《条例》未能如期出台,已经影响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程和安排,如果相关部门的利益还要隐藏在《条例》中,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将会是长期的,后果也无法估量。

李克强总理日前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政府工作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他要求参会者“超越部门利益”,保证“整体工作”的顺利实施。细心的人发现,李克强任总理后四次提出破部门利益,足见部门利益阻碍改革问题之严重。

要想防止部门分歧、部门利益“撕裂”公共制度,需要高层拿出改革的决心去推动。同时也需要公众监督加盟,今年初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已开始运作,对于目前《条例》的进展如何,为何未能如期出台,相关部门是否应给公众一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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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爽约受质疑 专家劝别期望过高

6月底大限已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出台“爽约”已成事实。有媒体引述权威人士的消息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出台时间将延迟。

早在7年前,以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为核心内容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便在物权法中得以明确提出,但其进展却一直温吞缓慢。此番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的“难产”,更是引来了外界诸多诟病。不过,在原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牛凤瑞看来,这种“诟病”源于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高期待,其“降房价”、“反腐”等作用已被过度解读。

7年蹉跎不动产统一登记推进路漫漫

在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提出,但并未对统一登记的范围、执行机构、操作办法等进行阐释和细化。7年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度滞缓。

去年3月,在不动产登记提出6年后,《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通知,规定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时至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提速。1月,中央编办发布《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3月,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确定;4月,国土部成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5月,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6月,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研究设计启动……

据媒体报道,截止6月底,至少已有河北、江苏、山东、山西等18个省(区、市)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过,之前规定于6月底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已悻悻爽约。

6月底爽约 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难产”

截止7月1日,官方并未发布《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出台的消息。5月国土资源部通过的立法计划中显示,原本定于6月底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变为了在6月底前力争报出送审稿,年内完成立法。

据法制晚报6月30日报道,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延期,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出台,目前仍在研讨和征求意见阶段。至于不动产登记条例“难产”背后的原因,不少人士认为,“多部门利益格局难破”以及“不少既得利益者阻挠”为主要因素。

原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牛凤瑞则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推进、条例出台的阻力更多在于细节上的复杂性。“不动产登记中住房登记是主体,而这其中涉及到各种细节的界定。”牛凤瑞在接受中新网房产频道采访时举例称:“单就北京(楼盘)的房屋产权划分来看就很复杂,有普通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众多分类,这些在界定和落实上面都有难度。”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的“难产”,财经评论人余丰慧评论称,这一政策的落实,考验政府改革的决心,也考验是不是真的敢于壮士断腕。

专家:不动产登记作用被误读

自推出以来,以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为核心内容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便被赋予了诸多“使命”——反腐、降房价等。公众对这些热点问题的关注成了督促不动产登记立法的舆论力量。

“之所以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延期出台引起热议,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不动产登记作用的过高期待。”牛凤瑞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说。他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对保护个人合法产权、规范社会市场交易有重要作用,也是征收房产税的前提。但指望它去降房价、反腐等,是不恰当的。

牛凤瑞指出,不动产登记可能会刺激部分人员将拥有的房产变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房屋的使用率,但这个群体所持有的房子数量和大市场相比比重极小,影响房价走势的概率很有限。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微博]也发文称,“动辄把不动产登记与反腐、土地财政相连,把反腐、保护合法财产、改变地方财政来源的重任强压在不动产登记头上,实在是不切实际的期盼。”在她看来,不动产登记仅仅是中性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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