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9日,贵州省举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表彰1377个2012年至2014年度全省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单位,其中贵阳市共有252个受到表彰,受表彰乡镇、单位数量均居全省各市州第一。
本报讯 4月9日,贵州省举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表彰1377个2012年至2014年度全省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单位,其中贵阳市共有252个受到表彰,受表彰乡镇、单位数量均居全省各市州。
在1377个受表彰的2012年至2014年度全省文明城市、村镇、单位中,全省文明城市有33个,其中贵阳市有息烽县、白云区、修文县和花溪区4个;全省文明乡(镇)有150个,其中贵阳市有花溪区青岩镇等26个,数量为全省各市(州);全省文明村有269个,其中贵阳有清镇市红枫湖镇大冲村等46个,数量全省第二;全省文明单位有903个,其中贵阳有南明区人民法院等171个,数量全省。在确认保留全省文明城市称号的22个往届全省文明城市中,贵阳市有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清镇市和开阳县5个。
2012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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