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房产如何出名才能划算?怎样过户能大程度上减少税费,减少购房花销。几大关键词帮你轻松理清思绪。多套房母亲与唯一房儿子共有房产,出售时个税能分开计算减免吗?想从父母房中除名,以获得再购房资格,怎么处理才能省钱?买房改房时,是否房产证上注明了土地使用期限,交易时就不需要再补缴地价?
楼市进入了“红五月”,买卖房子的市民越来越多。在交易过程中,却有不少平时没关注但很重要的“小攻略”。为此,记者采访广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逐一进行“支招”。
关键词:房改房补缴费用
案例过户时突然多出万余补缴款?
市民罗小姐在越秀区想买一套房改房。按照规定,房改房卖房时必须按房管局系统出示的评估价补上1%的地价,除非房产证上注明了“已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因此,罗小姐特意问了业主是否已补缴地价,业主答复补缴完毕,并出示了房产证,上面注明了土地使用期限。地产中介经纪也说,房改房补缴了地价,才会开始计算土地使用期限。于是,罗小姐放心地购买了这套房,但等到去递件过户时,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却称,罗小姐要先补缴地价款项,才能正式办理过户手续。
因为业主强调要实收,面对突然出现的1万多元补缴地价款项,罗小姐“蒙”了。终双方协调后,各自负担了一半。
支招先协商好如需补缴由谁承担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一手房改房再上市交易都要由个人补缴地价,即便房产证上注明从何时开始计算土地使用期,也不代表买卖时不需要补缴地价。市民在购买房改房时,要问清楚该费用是由谁补缴了,拟定好补充条款,明确一旦还需支付资金时该由谁负担。
另外,假如房改房还未购买分摊面积,也要进行补缴。但如果房产证上已注明了“建筑面积”,就说明这套房改房已补缴了分摊面积。同时还要看房产证是否写明“按成本价购买”,因为房改房标准价购房比成本价购房低,假如上市出售,业主按规定需将增值额的20%交回原产权单位,即再补交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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