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30日,贵阳市公布2016年至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标准:上限不得超过4682元,下限不得低于160元。
6月30日,贵阳市公布2016年至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标准:上限不得超过4682元,下限不得低于160元。
据悉,我市2016年至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是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制度》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测算确定的。2015年至2016年度,我市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4342元。
我市还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度贵阳市低工资标准测算,确定2016年至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下限标准为不得低于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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