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动产登记局负责拟订全国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规章;拟订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则、办法;制定不动产登记、土地调查统计、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土地遥感监测的标准规范等10方面主要职责,下设综合处、登记处、权属处、权籍信息处、调查处、监测与统计处等6个处。
根据中央编办有关通知和批复,国土资源部近日确定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不动产登记局负责拟订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规章;拟订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则、办法;制定不动产登记、土地调查统计、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土地遥感监测的标准规范等10方面主要职责,下设综合处、登记处、权属处、权籍信息处、调查处、监测与统计处等6个处。
在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看来,不动产登记局的挂牌与三定方案的确定,表示不动产登记工作有了统一的领导、规划、步骤,将会把过去散布在各个领域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汇总,也对过去并不清晰明朗的小产权房、农村集体土地、单位自建房等有了更清晰更权威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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