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管住车,对电瓶车严格上牌管理。自《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贵阳市已有不少电瓶车上牌,但也有部分没上牌的依然上路行驶。
管住车,对电瓶车严格上牌管理。自《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贵阳市已有不少电瓶车上牌,但也有部分没上牌的依然上路行驶。上牌,相当于给电瓶车办了个“户口”,有利于交警部门搞好进一步的管理。因此,要继续严格执行电瓶车上牌管理相关规定,并像管理其他车辆一样,将电瓶车的违法行驶行为等录入系统,做好登记,建立起每台电瓶车的详细档案。
管好人,对驾驶人员施行持证驾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规,并进行笔试,让驾驶人员在上路前熟知交通法规。同时,还要组织实际的行驶操作训练,待笔试和实际驾驶能力考核合格后,才能颁发驾驶证准许上路行驶,对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发证,不准驾驶电瓶车上路。另外,对未年满16周岁的也不允许参与培训和发证。
对违法驾驶行为处罚登记。对持驾驶证驾驶的人员,发生违法驾驶行为的,应该对驾驶证持有者在电脑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可采取每年每证24分制,对不按交通法规定违法行驶的,对驾驶人员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也可给予计分处罚并登记。
还需提高违法成本
虽然去年就出台了《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其中不仅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注册登记,上号牌,行驶证等,而且在通行管理方面也作了详细规定,比如横过机动车道、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时,应当下车推行;禁止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禁止载物高度从地面起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超出车轮,后端超出车身0.3米等等。
但在法律责任方面,违法者的成本却很低,比如罚款才50元,而更多的是警告教育。当然,从善治的角度而言,这些规定并没有什么不好。可就当下实际情形来看,因城区交通原本就存在拥堵问题,致使一些人不按信号灯通行、违法载人、违法安装雨棚等行为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所以很多人宁愿去违规。
当然,交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安排流动宣传车播放安全教育短片,对违法驾驶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文明出行教育,以及要写出书面承诺,有可取之处。此外,还应该考虑提高违法成本,并加强法规知识的教育宣传,从而提高法规的震慑力。 贵州 吴礼建
严于治理也要有所体谅
对电瓶车不安全和违法行车行为固然要严于治理,但也要给予一定的体谅和相关的责任认定。比如电瓶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和横过机动车道等违章行为,除了电瓶车骑行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也与机动车无序行驶和无序停放有关,迫使有的电瓶车不得不“钻空子”,只把板子打到电瓶车身上有失公允。
电瓶车如今已是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普通工薪阶层并非都能买上用上汽车,需要电瓶车来方便工作和生活;物流“最后一公里”的包裹运输、送水送气送报和外卖等,需要既方便而又低成本的电瓶车。此外电瓶车环保、没有污染和低碳排放,节省路面,方便高效。“禁电”不现实,惟有加强管理和引导,并给予必要关照,使之行驶遵章有序,方便大众。
强化源头管理
电瓶车加装雨棚、闯红灯、随意猛拐等不安全和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不仅 “骑手”自己的安全没保障,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的安全。对于电瓶车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违法行为,很有必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
从电瓶车生产环节抓起。电瓶车生产厂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电瓶车,确保电瓶车的车身长度、重量和车速等方面都不超标。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厂家严格依照国标生产,对那些擅自生产超标电瓶车的企业进行查处,以保证电瓶车安全行驶。
从电瓶车的销售环节抓起。公安交管部门不妨印制一些有针对性的宣传资料,让电瓶车销售商担负起义务宣传的责任,在群众购买电瓶车的同时,多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提醒购买者不改装、不违法。
从电瓶车的维修站点抓起。有的电瓶车维修站点,为了多赚钱经常劝修车的人们在电瓶车上加装雨棚,增添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公安、工商等部门需要对这些维修点强化管理,发现为电瓶车加装雨棚等违规现象马上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依然我行我素为电瓶车加装雨棚的行为,则需要硬起手腕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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