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省卫计委相关会议上获悉,我省年内将一步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实现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全覆盖,24种大病纳入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将大减。
记者从省卫计委相关会议上获悉,我省年内将一步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实现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全覆盖,24种大病纳入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将大减。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27日召开的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获悉,2015年,我省新农合参合人数已达3292万人,参合率为99.12%,年度筹资总额达148亿元,参合居民住院实际补偿比稳居前列。随着新农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我省已形成定点医疗机构级差报销、24种重大疾病按病种定限额付费、转院审核备案等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实现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有效控费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2014年,我省先后在率先制定出台《贵州省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关于严厉打击骗取新农合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联合多部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使违法违规骗套新农合基金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据悉,去年,我省各地共处理医疗机构658家,其中被暂停定点的239家,取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74家,处理人员69人。今年2月,省卫生计生委对13家问题较严重的医疗机构和管理单位进行约谈、警示震慑。
近期,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在全省开展新农合基金交叉大检查,通过严查严处,达到“三降三升”:即涉及新农合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数量明显下降,涉案人员数量明显下降,涉案资金数量明显下降;管理部门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参合人员执行新农合政策规定的自觉性明显提升,群众对新农合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此外,我省还将全面推进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工作。年内实现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为全省推开医疗救治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打好基础。(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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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大病保险自负费用大减
据省卫计委相关人士介绍,所谓新农合大病保险,就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参合群众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我省将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24种大病纳入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后,将充分发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互补作用,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以贵阳市为例,承保机构将按照“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的模式,对个人负担部分超过5000元的实行分段赔付,不设封顶线。所有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参保农民均可享受该项保险。具体的补偿标准为:5000元以上至1.5万元,按50%的比例报销;1.5万以上至3万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3万以上的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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