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6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5年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低工资为每月1600元。
贵阳六区一市低工资为每月1600元 10月1日起上调
(来源:贵阳网—贵阳晚报)9月16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5年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低工资为每月1600元。 2015年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1600元/月,二类地区1500元/月,三类地区1400元/月(2014年的标准是一类地区1250元,二类地区1100元,三类地区1000元)。非全日制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7元/,二类地区16元/,三类地区15元/(2014年的标准是一类地区13元/,二类地区12元/,三类地区11元/)。
2015年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1600元/月,二类地区1500元/月,三类地区1400元/月(2014年的标准是一类地区1250元,二类地区1100元,三类地区1000元)。非全日制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7元/,二类地区16元/,三类地区15元/(2014年的标准是一类地区13元/,二类地区12元/,三类地区11元/)。
贵阳市的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清镇市均属一类地区。
本次调整的工资标准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贵阳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中,月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及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