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产税试点正迎来最好的扩围时机。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包括北京、深圳、南京、青岛等城市已上报试点方案。北京今年已两次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新上报的方案已接近“最后版本”。虽然上报的方案仍存调整可能,但今年下半年更多一线城市加入试点“俱乐部”的可能性较高。
两种路径殊途同归
个别城市可能实行存量征收
作为一个地方税种,各地上报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不尽相同,但从此前披露的“杭州版”房产税方案,不难看出房产税试点的整体推进思路。按照杭州市上报的方案,房产税从家庭第二套住房起征,存量免征。其中,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拟征税率为4%。,豪宅的拟征税率为8%。。上述方案确定的“存量免征”原则,以及两档税率划分,与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颇为类似。
另据了解,北京、深圳、南京等地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同样采用了“存量免征”的原则。
但知情人士表示,在个别东部城市的方案中,不排除房产税向存量征收的可能。但其前提是划定人均免征面积,使房产税向高收入人群征收,不给中低收入群体增加负担。
相比之下,中小城市的房产税试点则是另一种思路,这种思路早在2011年就现端倪。2011年底,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了次年的四项重要税收政策改革工作,其中一项便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房屋按评估值征税。这表明湖南、湖北的房产税试点,重点在于税制的制度改革,与上海、重庆以及多数东部城市的侧重点有很大不同。
今年年初,湖南湘潭传出即将启动房产税试点的消息,改革对象涉及企业和事业单位,暂不涉及个人房产。而湖北的试点城市,外界普遍猜测为鄂州。据悉,上述两地的方案均已上报。
业内人士如此解读两种方案的不同:多数中西部城市房价不高,上涨压力也不大,若贸然启动房产税试点面临“师出无名”的尴尬,但避开个人住房就不存在上述问题。
在当前房地产领域税种繁多的情况下,扩容房产税有凭空“加税”的嫌疑。湖南与湖北的试点方案,采用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做法,同样有着易于执行的考量。
据了解,在高层确定的房产税试点方向中,“两税合一”和“住宅普征”均为远期目标。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未来的试点方案将可能针对不同城市的特征,从这两个方向分别入手。但在合适的时机,两种路径最终会实现并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