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日前发布《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目前房屋中介市场常见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
中介“骚扰”症结难解
拟禁止的规定中还包括中介用打电话、发信息、上门洽谈等方式骚扰他人的行为,而中介门店在发布房源时,不得在经营场所外摆摊立牌、发放广告传单。
据了解,打电话、发短信,是中介机构对经纪人工作内容的一项考核。对于“中介不得打电话骚扰他人”的规定,业内人士大多觉得难于管理,最终只能流于形式。
一方面,这是经纪人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结果直接关系经纪人的业绩,因而经纪人不得不打电话、发短信;另一方面,如果界定骚扰?管理部门又如何查处骚扰?此症结依然难解。
《办法》中指出,很多市民会遭遇被泄露个人信息,以及没有委托中介机构,但不断收到电话、短信“骚扰”的,都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未经委托采取拨打电话、发送信息、上门洽谈等方式骚扰他人并造成当事人投诉的也被列为20种违规行为之一。
不过,问题在于,违规之后,会怎样惩罚,上述文件却并没有明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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